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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后豐大橋殺人案 被告聲請再審被駁

(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4日電)發生於13年前的后豐大橋殺人案,雖已判刑確定及執行,但被告去年聲請再審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後,被告律師又提出抗告,台中高分院今天再予駁回。

發生於13年前的后豐大橋殺人案已判刑確定及執行,但被告王淇政及洪世緯家屬聲請再審,去年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後,被告律師再以監察院現場模擬報告有「懷疑死者不是他殺」為由,提出抗告。

台中高分院認為,根據3名證人的供述,都顯示死者生前並無任何尋死徵兆;而且證人都說有聽到一女喊「救命哦」。且王淇政敘述死者是「縱身下跳」信貸或「側坐滑落」的墜橋經過,也與現場屍體為平行橋面陳屍,及法醫證稱死者是頭下腳上垂直墜橋之墜落歷程不符,無從認定死者為自殺。

至於監察院的調查報告,台中高分院表示,模擬時臨時設置的護欄石壁、欄杆都非原物,擔任模擬的人員,也與王淇政、洪世緯及死者的身形不同,因此監察院於事後所為的現場模擬結果,無從還原案發當時情況。

台中高分院對於被告律師聲請再審指出,兩聲請人所提出及聲請調查的證據,客觀上均不足以動搖原判決結果,難以認定符合聲請再審的要件,因此王淇政、洪世緯再審的聲請都予駁回。另洪世緯停止刑罰執行的聲請也予駁回。1040914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后豐大橋殺人案-被告聲請再審被駁-11471122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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