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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有權出身警界,曾在恆春、里港警分局任職,在前里港鄉長丁煙柱任內轉任鄉公所秘書,前任鄉長盧文瑞也借重他溝通長才而留任,直到盧轉任議員,他則出馬競選鄉長勝出。

中國時報【林和生╱屏東報導】

事後查出共有33位選民收到賄款,其中部分選民坦認收受,也主動交出賄款,檢察官依此為證,提起當選無效之訴。

案件承辦檢察官吳紀忠及事務官李昀嬉去年七合一競選期間,掌握張有權分別透過陳姓、林姓、債務協商蔡姓及張姓樁腳,向有投票權選民期約賄選,並約定以鄉長、縣議員每票各500元、鄉民代表每票1000元,合計發給每人2000元,並同時交給3位候選人宣傳單作為提示。

里港鄉長張有權去年競選期間,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500元至1500元不等,向選民買票賄選,遭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,28日屏東地院判決張當選無效;張獲悉結果表示,尊重法官,但將上訴據理力爭,相信司法最終會還清白。

但張有權強調,自己一生奉公守法,支持者行賄觸法並非他授意,不過檢警查出,張姓樁腳與張有權是堂兄弟,依賄選的規模、方式及身分關係,顯見整貸款起賄選案是有組織、有計畫進行,難認樁腳是自主、偶發,承審法官也同意論述。

信用貸款涉買票 里港鄉長判當選無效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涉買票-里港鄉長判當選無效-21500518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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